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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8日10:40 佚名

联合会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按照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的要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本单位整改落实方案,认真进行自查。请于6月23日前,将本单位在整改落实方案中2009年一、二季度整改事项完成情况报联合会党委。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联合会党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单位“回头看”情况进行抽查,并形成抽查综合报告报国资委。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
    联系人:张祚岭   电话:58566588—178

附件:1、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                                                “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直党字[2009]13号)
2、《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回头看
工作的通知》(学组发[2009]21号)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科学发展观  学习实践活动  整改落实  通知
报: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纪委。
送:联合会领导,党委委员,纪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