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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迎国庆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22日10:37 佚名

中物联党字[2009]16号


关于开展“迎国庆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联合会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 0周年,中央组织部下发了《关
于在全国组织系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 0周年庆祝活动的通知》(组通字[2009]27号),中央机关工委也下发了《关于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 0周年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通知》(国工办发[2 0 0 9]2 4号),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下发了《关于在国资委直属机关开展“迎国庆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直党字[2009]10号),要求各单位在“七一”前后,广泛组织开展“迎国庆主题党日活动”。现结合各单位实际,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为科学发展服务、向共和国生日献礼”为主题,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的历史和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改革开放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当表率、做贡献。通过回顾展示新中国成立 60 年来的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和成功经验,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进一步坚定广大党员、干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贡献力量。
二、活动内容和方式
(一)主题党日活动以各单位基层党组织为主,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的重要文献,特别是中国近现代史、中国共产党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回顾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伟大历史进程,总结历史经验。采取专题组织生活、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走访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学习宣传先进典型、社会实践、专题调研、参观历史展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普遍开展一次党日活动。
(二)紧紧围绕歌颂党、歌颂祖国这一主题,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可以自编自演,用文艺表演形式,歌颂党、歌颂社会主义,表扬好人好事,可以组织演讲比赛、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庆祝活动。
 三、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加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结合起来。要坚持以基层党支部为重点,以党员为主体,充分发挥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做好思想发动和组织落实工作,保证每一个党支部和绝大多数党员都能参加主题党日活动。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基层党组织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扬改革创新精神,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组织具有本单位特点的主题党日活动,力求做到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形式新颖、富有创意、操作性强。
(三)注重总结,加强宣传和信息交流。各基层党组织要注意发现、收集、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注意抓好典型,通过网络、报刊等载体,加强宣传,形成良好氛围。请各基层党组织于 7月14日前将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联合会党委。
联系人:张祚岭     电话:58566588—178


二○○九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主题党日   活动   通知
报: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纪委
送:联合会领导,党委委员、纪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