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党建首页 > 工作动态 > 详情

关于认真学习《廉洁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2日10:20 佚名


中物联党字[2010]6号


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

联合会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了不断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需要,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从政从业行为的有效机制,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中共中央重新修订和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

《廉政准则》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从业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提高管党治党水平,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执行。

一、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重要契机,在联合会及各代管单位广泛开展廉洁从政从业教育。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的《通知》精神和国资委党委的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不断提高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的理理念,对照检查在廉洁从政从业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的措施和方法,提高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自觉性。

二、坚持预防为先、关口前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各级党组织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廉政准则》为依据,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从政从业行为的监督和检查,把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通过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严肃纪律,把自律和他律相结合,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

三、严以律己、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廉政准则》。联合会及代管单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提出的“带头遵守中央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要求,做到清正廉洁、率先垂范,严格要求自己,依法行权履职,自觉接受监督,经常对照检查,成为遵守《廉政准则》的模范。

各单位要及时将学习和教育情况报联合会党办。
《廉政准则》手册可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察部等网站下载。

联合会党委
201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