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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向青海省玉树地震灾区捐款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1日09:04 佚名

中物联党字[2010]12号


关于开展向青海省玉树地震灾区捐款活动的通知


联合会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有序做好支援地震灾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向青海省玉树地震灾区捐赠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国资委党委《关于开展向青海省玉树地震灾区捐款活动的通知》精神,联合会党委高度重视,要求各单位大力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党员、干部积极带头,迅速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积极做好为灾区的捐献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捐款活动坚持自愿原则,只收取现金或支票,金额不限。
    二、请各单位党组织于 4 月 27日下班前将捐款通过附近工商银行汇缴到民政部----中央财政汇缴专户。同时将汇款收据(复印件)、捐款名单及捐款统计表送交联合会党委办公室,汇总后报国资委党委。
    三、请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次捐款活动,以实际行动支持抗震救灾工作。有关开展捐款活动的情况请及时报送联合会党委办公室。
    民政部捐款热线:400811234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央财政汇缴专户
    账号:0200000729200006882
    开户: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王府井金街支行

    联系人:张祚岭    联系电话:58566588-178 ,
    传真:58566588-178


    附件:抗震救灾捐款统计表


联合会党委
     2010年4月20日


附件:
抗震救灾捐款统计表

 

   位(盖章)

参与捐款人数(人)

  款(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