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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紧盯中秋国庆节点 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8日11:00 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 

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文件

驻国资纪发〔2016〕21号

关于紧盯中秋国庆节点 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国资委机关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各中央企业: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在国家发改委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刻理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处在巩固深化、落地生根的关键阶段,紧盯中秋、国庆节点,坚定工作信心,持续发力加压,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要聚焦突出问题,严肃纠正公款收送月饼等节礼的电子礼券、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加强对党员干部离京报备和请假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克服观望思想、侥幸心理和麻痹懈怠情绪,通过开会动员、网络、报刊、短信、微信等方式,加强部署检查,提出严格要求,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做出表率。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节点早介入,及时向党员干部提要求、打招呼,在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多下功夫,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有关职能部门要对已有制度规定进行系统梳理,及时修订完善,严格执行落实。要继续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单位,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

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

2016年9月5日